热点资讯 点击: 2017-02-09
“充场”成为“网红”店的营销方式。17日,有“工头”在网上发布充场任务,组织大批兼职者现场排队当“托”。排队12小时日薪不过百元;钞票夹扑克牌当暗号;人数不够演技来凑……5月18日、19日,长江日报记者“卧底”多个充场群,在多个“网红店”门前体验当“托”的经历,揭秘“充场”现象背后的隐秘江湖。
“网红店”浩浩荡荡的排队长龙里是否真的有“托”?在业内,排队兼职称之为“充场”。以“充场”为关键词搜索QQ群,出现大量群组,其中不乏千人以上的大群。可以看到到,“充场”兼职五花八门,除了餐饮“网红店”充场,还有手机卡、信用卡办理充场;大型公司、商场活动现场充场,以及综艺节目、演讲观众充场等。群聊中,充场组织者被称为“工头”。17日,一个充场群中,一许姓工头发布一条“江汉路排队买甜品”充场任务:江汉路步行街“文和友大香肠”捧场,从16时至晚上22时共6小时,薪资为55元,要求每20分钟一次,每次大概要排队5~8分钟,其他时间可以自由逛街。工头还吩咐了几个要点,一是对接暗号为“不要辣,打包”,购买时报此暗号,营业员就知道是“自己人”;二是戏要做足,不允许东张西望、交头接耳,要求自然大方,装成普通客人。
华中师大社会学专家梅志罡分析称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往往口碑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。而雇人排队,极大影响了路过的潜在消费者的决策,甚至吸引了一些非目标消费者,让这些消费者因为好奇而购买。商家应该把重点放在产品和服务质量上,而不是用噱头和虚假宣传的方式来取胜。武汉餐饮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,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很多时候是有效的营销,大家会以为排队长的店一定就是不错的店。然而,过了一段时间后,还是需要靠产品和服务说话。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国振律师认为,此种行为应该属于欺诈。对于雇“托”排队这种失信行为的处理,国家工商总局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规定,经营者不得采用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,否则,可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。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来,应将“雇托排队”纳入监管范畴。同时,他还提醒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,不要盲从,对于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,要及时举报,维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。长江日报记者随后拨打了工商投诉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反映,工作人员表示:已经将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,对小吃店雇佣人进行排队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,将由执法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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